您的当前位置: 主页 > 新闻中心 > 锅炉资讯

重磅|山东:6月前完成10蒸吨以上锅炉超低排放,10蒸吨以下全部淘汰

2018-04-13 09:21:20
导读:   截至2017年底,济南市完成了35蒸吨/小时以下燃煤锅炉的淘汰,淄博、聊城2市完成了20蒸吨/小时以下燃煤锅炉的淘汰,烟台、潍坊、济宁、泰安、莱芜、德州、滨州、菏泽8市完成

   截至2017年底,济南市完成了35蒸吨/小时以下燃煤锅炉的淘汰,淄博、聊城2市完成了20蒸吨/小时以下燃煤锅炉的淘汰,烟台、潍坊、济宁、泰安、莱芜、德州、滨州、菏泽8市完成了10蒸吨/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的淘汰,其他6个市完成了建成区和县城10蒸吨/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的淘汰。

  青岛、枣庄、东营、威海、日照、临沂6市应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行政区域内10蒸吨/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的淘汰。

山东燃煤小锅炉“清零”和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通知.jpg

山东燃煤小锅炉“清零”和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通知

  山东省近日印发了《 关于做好燃煤小锅炉“清零”和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通知》。《通知》明确了三项工作:

  1、2018年6月底前,全部完成10蒸吨/小时以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,无法完成的,自2018年6月1日起停产改造。( 应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锅炉清单见下文,共46台)

  2、高架源(排气口高度45米及以上)在线监测设施应按要求与省和国家监控平台联网。5月底前完成,届时完不成的,自6月1日起停产整改。( 应与省监控平台联网的锅炉清单见下文,共24台)

  3、2018年6月底前,完成行政区域内10蒸吨/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的淘汰, 确有困难不能完成淘汰的,自2018年6月1日起停止运行,6月底完成拆除淘汰。